房产过户需要缴纳哪些税费
房产过户需要缴纳哪些税费
近日,有市房产过户需要缴纳哪些税费热线询问,在房产交易过程中想要更改或增加不动产权证上产权所有人的姓名该如何办理?办理房产过户时需要缴纳哪些相关税费?
就此,李沧房产到了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国家税务总局西宁市税务局,工作人员就市民关系的问题作出解答。
一般情况下,不动产权证改名必须通过不动产转移登记完成,不动产转移包括买卖、互换、赠与、继承等多种方式。
夫妻间增加共有人即在婚姻存续期间添加配偶姓名,夫妻需携带结婚证、不动产权证、身份证原件共同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综合业务窗口办理即可。
除夫妻间增加共有人外的不动产转移可以选择买卖或赠与方式进行。买卖或赠与双方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不动产权证原件共同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综合业务窗口办理即可。
1.契税:平方米以下首套购房得按1%缴纳、二套住房按1%缴纳、购买二套以上住房按3%缴纳契税。购买平方米以上的首套房按房屋成交价1.5%缴纳契税。二套住房按照2%缴纳契税。购买三套以上房产按照3%缴纳契税。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收取每户登记费用为元
2.增值税和所得税:个人房屋产权取得满两年的免征增值税;个人房屋产权取得未满两年的按5%缴纳增值税和按照“财产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自用满五年,并且是家庭k22生活用房,免征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
3.土地收益金(长沙房产限购):划拨土地按照转出让,按照房屋成交价的0.5%缴纳;土地契税按土地收益金的3%缴纳。出让土地则免交费用。
房屋赠与需缴纳3%契税;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的,或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赡养人的免征增值税、个人所得税。
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屋的,免缴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继承房屋的,属于赠与行为,需要缴纳契税;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依法取得房产的免征增值税、个人所得税。